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05:2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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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维权)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56.21万元,明细如下表:

  (2)核销资产

  3、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 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零。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为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核销资产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56.21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21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50.50万元,对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259,881,545.12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99,807.7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0.6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81,399,478.50元;负债合计577,547,148.6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05,189,470.94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4】第015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索菱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259,881,545.12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99,807.7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0.6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81,399,478.50元;负债合计577,547,148.6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05,189,470.94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4】第0156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尤振专审字【2024】第0062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4】第0063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的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但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具有对除了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说明:1、上述授权中关联交易除外;2、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3、授权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各自的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尤振专审字【2024】第006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周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至议案8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24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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