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0,38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5.8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93.0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9,791.0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鉴于诉讼、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正式申请。若未来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公司将配合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协调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关系平衡,妥善处理债务及诉讼相关问题。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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