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2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斯觉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9,405,1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20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2,892,4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6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6,512,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44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108,8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961%。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1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如下: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3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6%;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38,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97%;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0%。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3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6%;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38,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97%;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6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2%。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15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6%;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5%;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61%;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4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的林志伟律师、王佳楠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保龄宝     证券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4-02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6人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852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2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6748万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32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0.320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70,770,580股变更为369,767,3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70,770,580元减少至人民币369,767,38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及14:00-17:00;

  2、申报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张国刚张锋锋

  4、电子邮箱:guogang99@vip.qq.com  blbzff@163.com

  5、联系电话:0534-8918658

  6、传真:0534-2126058

  7、邮编:251200

  8、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4年5月9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17.4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