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2024年03月26日 01:5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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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的需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371,525.19元,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774,535.93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146,061.12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146,061.1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增加坏账准备371,525.19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5,606.3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5,918.86元,并减少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4,721.34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度增加存货跌价准备7,642,525.80元。

  3、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0,300,000.00元,账面价值138,620,712.83元。据此,2023年度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商誉包含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的商誉7,793,181.88元和因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商誉2,110,272.36元,公司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在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应予以计提减值准备,故2023年度增加商誉减值准备176,731.47元。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4年3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张军明、王帆、杭丽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予以听取。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董剑刚、夏焕强、王思远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为目的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精简组织结构,更加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对孙公司浙江锋蓝智造有限公司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4年3月12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孙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孙公司浙江锋蓝智造有限公司,有助于进步精简组织结构,更加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因该公司并未进行过实际业务,其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和以后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1日,由于公司将“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020年11月5日,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因“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注销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资金合计22,983,957.97元划转至自有资金户。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692.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1月16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4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注2:2024年1月18日,公司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4056200018800012175),结余资金合计16,933,118.3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2024年1月19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3974235620),结余资金合计11,454.8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

  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0.3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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