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03月19日 02:48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栾贻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国

  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8、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8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0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负责具体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事宜。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用于申请融资。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子公司(含子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下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提供总额不超过150,3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预计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50,3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因公司医疗洁净健康工程业务板块的整体发展规划所需,上海朗脉与上海朗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朗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且为不同时点各自的最高担保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公司审议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海朗脉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实际发生担保业务时,除无须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外,仍应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铝股份公司章程》《常铝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及上海朗脉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他有关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7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34933.807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门窗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海朗脉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资产总额149,066.19万元,负债总额89,031.41万元,净资产60,034.78万元,资产负债率59.73%;

  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053.51万元,利润总额1,881.19万元,净利润1,675.61万元。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朗脉99.98%的股份,并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朗脉0.02%的股份。

  (二)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住所:常熟市富春江东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朱振东

  注册资本:862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研发;

  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能源科技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资产总额13,206.07万元,负债总额8,222.64万元,净资产4,983.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6%;

  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21万元,净利润-15.21万元。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持有新能源科技100%股权。

  (三)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住所:包头稀土高新希望园区金翼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陆伟良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坯、锭、板、带、箔)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废旧铝的回收(包括电线电缆、废铝制易拉罐、报废汽车拆解物等各类废铝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品)、拆解、产品加工和销售。

  2、截止2023年9月30日,包头常铝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资产总额166,853.28万元,负债总额95,572.15万元,净资产71,281.13万元,资产负债率57.28%。

  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1,963.57万元,利润总额-5,889.35万元,净利润-6,016.44万元。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

  司,公司直接持有包头常铝100%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上海朗脉与上海朗脉的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相关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83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0%,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亦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朗脉向上海朗脉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0万元,上海朗脉的下属子公司向上海朗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对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的担保额为43,632.40万元,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投资期限内的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委托理财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来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等,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管理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目标,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对电解铝和铝坯料等原材料需求较大。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管理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等的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2、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铝期货品种。

  4、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在授权期间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如未来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在极端行情下,期货价格若频繁的触及涨、跌停板,期货交易或将失去连续性,而被交易所强制平仓,将导致公司部分期货头寸提前了结,失去套保作用,重新面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2)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从而可能会导致公司产生相关损失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在制订具体交易方案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流动性风险,并做好资金测算,设置好止损线,做好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公司通过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公司严格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通畅。

  5、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的调整套期保值方案与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6、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经评估违约风险小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效果;另外,如果客户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铝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继续开展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目标,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随着公司外汇收支的增加,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以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常铝股份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等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常铝股份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企业金融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拟合作方的资产池服务能力、比较优势等进行具体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业务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体合作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业务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金融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拟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资信优质的金融机构,具体 合作金融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等因素进行选择、确定。

  3、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

  交易对方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等资产,由保理交易对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保理服务。根据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项下风险是否转移,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2)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实施额度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4)业务相关利息费用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主要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以上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532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晓丹

  电 话:(0512) 52359012 传 真:(0512) 52892675

  邮 箱:zongxiaodan@alch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60”,投票简称为“常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2、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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