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通知,根据美国联邦法规19 CFR 351.225之规定,美国商务部决定撤销其于2023年8月7日对在越南使用中国车轮组件制成的直径为12至16.5英寸的钢制车轮发起的范围调查(以下简称“本次范围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介绍
美国Dexstar Wheel Division of Americana Development Inc.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Dexstar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一份范围裁定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裁定在越南使用中国车轮组件生产的直径为12至16.5英寸的钢制车轮是否在商务部发布的《来自于中国产地的直径为12至16.5英寸钢制车轮的反倾销和发补贴税令》涉案范围内。由于美国商务部未在提交申请后31天内驳回申请人Dexstar公司的调查申请,根据美国联邦法规19 CFR 351.225之规定,本次范围调查被视为于2023年8月7日启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3-035的《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越南部分钢制车轮发起范围调查的公告》)。
公司在获悉本次范围调查启动后及时成立专门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调查。美国商务部向公司下属孙公司新长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新长诚”)发起了多轮调查问卷,公司及越南新长诚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及时而全面的回复。
美国商务部经过调查后决定根据美国联邦法规19 CFR 351.225撤销本次范围调查,并于美国时间2024年3月15日发布撤销调查意向通知书,利益相关方如有反驳意见必须在美国时间2024年3月29日向美国商务部提交。
二、本次调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范围调查期间,基于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部分下游进口商暂停从越南新长诚进口车轮产品,对公司2023年度销售收入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美国商务部本次作出的撤销范围调查的意向决定将有助于消除下游进口商顾虑,有利于越南新长诚订单的进一步恢复,亦将为公司未来提升整体海外业务布局带来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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