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4-007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4-007
2024年03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7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因公司甜菜制糖业务所需甜菜糖原料供给受限,甜菜制糖业务于2011年底停止生产,至今仍处于停顿状态。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积极推动恢复制糖生产,其中优先恢复小袋糖分装生产的目标已在2023年初达成,但是原料供给受限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目前公司恢复甜菜制糖生产目标仍未达成。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甜菜制糖生产短期内仍无法恢复。

  ●公司黄原胶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在黄原胶业务方面系市场的新进入者,将直接与该产品的现有生产经营者形成竞争关系。虽然公司前期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前景调研与可行性论证,但基于未来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投产后存在经营业绩不确定性的风险。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了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24年2月27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了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原主营业务制糖业务目前以委托加工方式开展为主,规模较小。2022年三季度公司新开展粮食深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酒精、谷朊粉,目前酒精及谷朊粉业务形成的经济效益较小。因公司甜菜制糖业务所需甜菜糖原料供给受限,甜菜制糖业务于2011年底停止生产,至今仍处于停顿状态。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积极推动恢复制糖生产,其中优先恢复小袋糖分装生产的目标已在2023年初达成,但是原料供给受限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目前公司恢复甜菜制糖生产目标仍未达成。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甜菜制糖生产短期内仍无法恢复。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仍以粮食深加工及委托加工原糖为主。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计实现扭亏为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施工建设。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国家或者有关部门未出台对公司、公司业务或公司所在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规定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994,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累计质押数量48,493,2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3.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目前未出现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三、风险提示

  1、公司黄原胶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在黄原胶业务方面系市场的新进入者,将直接与该产品的现有生产经营者形成竞争关系。虽然公司前期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前景调研与可行性论证,但基于未来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投产后存在经营业绩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应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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