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23,7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86%,成交最高价为28.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6.6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9,947,50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23,7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86%,成交最高价为28.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6.6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9,947,50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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