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22日、2月23日、2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以及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202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2022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4日、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4月14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2023-011、2023-035、2023-038、2023-041)。
(5)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7)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同日,公司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报送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关于受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54 号)。
(9)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10)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通知。
(11)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12)2023年10月11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13)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所记载的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于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中止审核。
(14)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拟协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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