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0号”同意,公司4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环转债”,债券代码“113532”。
(三)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海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80元/股,因实施权益分派、增发新股、触发修正条款,转股价格调整为6.15元/股,自2023年11月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2020-046、2021-037、2022-034、2022-046、2023-038、2023-06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3元/股),预计将触发“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23元/股,将可能触发“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海环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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