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2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9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涛、张海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郑茳、总经理肖佐楠、董事会秘书黄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存在收入确认不审慎、2023年半年报信息在第三方平台披露时间早于指定媒体披露时间的行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郑茳、总经理肖佐楠、董事会秘书黄涛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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