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法通报到“1号罚单” 强监管信号进一步释放

从执法通报到“1号罚单” 强监管信号进一步释放
2024年02月20日 07:43 金融时报

转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坚持监管“长牙带刺”,证监会进一步释放强监管信号。日前,证监会发布了多条执法消息,包括集中处理多名从业人员违法炒股,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披露2024年“1号罚单”等。

  分析人士认为,市场参与主体规范行事、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资本市场秩序维护等,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执法。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有效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任和参与度。

证监会通报两则执法情况

  2月9日,证监会披露的两则执法情况通报,各具典型性。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基本要求。然而,仍有从业人员顶风作案。近日,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托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内部问责进行立体化惩戒:一是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四是对负有从业人员管理责任的招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等。

  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证监会信息显示,2019年至2023年,证监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除了通报对从业人员违法炒股的惩罚情况外,2月9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对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

今年“1号罚单”警示“看门人”勤勉尽责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2024年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证监会的“1号罚单”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因为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被罚没1783万余元。

  此事源于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此前,证监会查明,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

  这家曾经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居然多年看不出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1号罚单”显示,瑞华所为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某、邱某强、郑某兴为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各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均为1981132元,共计收取5943396元。

  证监会认为,瑞华所在审计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尽管瑞华所及其责任人提出了9条申辩理由,意图寻求免于行政处罚,但经过证监会详尽复核后,这些申辩一一被驳回。

  鉴于瑞华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责令瑞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43396元,并处以罚款11886792元;对涉及该案的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6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瑞华所已经多次被罚,其中,昊化能源案件中被罚没745万元,航天通信案件被罚没951万元。

  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基础。实践中,中介机构核查不充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却时有发生。注册制下,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而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需要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审查和判断。

  注册制下,企业须说清楚、中介机构须核清楚。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其中,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此前,康得新财务造假历时久、数额大,造成了不良影响。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打击财务造假案件一直以来是证监会执法工作的重点,曾先后依法严厉查处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以来,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已有数十家机构收到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开出的各类“罚单”。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李明日前表示,证监会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案双查”,警示资本市场“看门人”,提高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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