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显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因存在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等3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540万元。
此次罚单采取“双罚制”。除了中国银联被给予重罚外,还有7名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8万元—50万元不等,共计216万元。
具体来看,时任中国银联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徐某忠、业务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万某峰、风险控制部总经理郭某、业务部总经理鲁某军、业务部分管负责人李某、业务部总经理韩某军、业务部副总经理郭某皞,均被处以警告,分别罚款20万元、16万元、8万元、50万元、50万元、40万元、32万元。
中国银联官方网站显示,2002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合并18家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的基础上,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85家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29.3亿元。
回顾2023年,支付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大额罚单频现。据相关报道,以处罚公告日统计,2023年,已获许可支付机构中共有50家被处罚,共计罚没金额超过60亿元。其中,共有8家支付机构被罚没超过千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方面,从监管部门公开披露的监管和行政处罚通报来看,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仍是支付机构违规被罚的重灾区。此外,支付行业被“双罚”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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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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