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黄华女士、独立董事马进先生、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独立董事傅晶晶先生视频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回购股份的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用途、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回购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333.33万股~66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2.15%,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且以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预计可回购约6,666,667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上述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35,060.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7,943.29万元,流动资产232,420.0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98%、4.20%、4.30%。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的实施方案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终止本回购方案;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1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金额和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5.00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回购股份的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用途、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回购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333.33万股~66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2.15%,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且以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预计可回购约6,666,667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上述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35,060.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7,943.29万元,流动资产232,420.0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98%、4.20%、4.30%。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的实施方案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终止本回购方案;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其他相关行动

  (一)立足行业发展优势,借力国家行业政策

  公司立足于行业发展优势,借力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确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踔厉市场推广、赓续创新精神、夯实发展基础、彻新发展理念,生产经营及各方面工作按照既定战略和年度目标有序推进,努力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果。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4,265.24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56%;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公司2024年预计回购股份5,000~10,000万元。未来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接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合规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商业模式、经营状况等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

  公司将持续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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