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9.08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自2024年1月29日至2月19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集中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72.034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3.8786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395万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6.8239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9.349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2.461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99.2208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8.333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1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51.7093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3.6914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841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月29日至2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8元/股的90%,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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