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0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雍凤山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管理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牟文女士(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担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ESG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肥制造基地冰箱前端产能提升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投资8,800万元对合肥制造基地冰箱前端产线进行改造,以提升公司合肥基地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0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管理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牟文女士(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担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ESG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组三个层级构成,各层级主要职能如下:

  一、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ESG管理运行及信息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在公司ESG管理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议批准公司ESG战略规划和目标、ESG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2.审议批准公司ESG报告,以及ESG治理重大信息的披露。

  3.审议批准ESG重大事项和ESG相关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二、ESG管理委员会

  ESG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授权,领导ESG全面工作。委员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其中含1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ESG战略规划、策略目标,搭建管理体系。

  2.评估、审议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

  3.审核公司ESG报告等。

  4.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ESG工作组

  ESG管理委员会下设ESG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ESG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围绕ESG管理委员会策略及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推动ESG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起草公司ESG治理架构体系、战略规划、治理结构、制度和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2.负责落实公司的ESG事宜,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向ESG管理委员会建议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负责ESG相关报告的编制,落实ESG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收集、整理公司各平台部门、子公司的各指标、信息,编制ESG报告并对外披露。

  4.关注ESG未来发展方向,了解ESG相关法律法规,确保ESG发展符合战略规划,关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等。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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