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显示,沧州渤海专修学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于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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