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1月12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号),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谢晓林、吴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质量检验监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56.84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费1140万元和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该项目投入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该项目投入金额仍为608.73万元,项目进展披露为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经查,该项目2022年度投入设备支出608.73万元,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准确,不符合规定。
上述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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