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函告,获悉星星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质押到期前,星星集团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星星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业绩
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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