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专栏作家 曹中铭
当前的市场正处于低迷期,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市场监管“长牙带刺”是不可或缺的。
步入2023年12月份以来,临近收官之际,多家上市公司因违规收到超千万元的罚单,这在以前是较为少见的。个人以为,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从严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股市监管更需要“长牙带刺”。
相关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ST慧辰2018年-2022年持续造假,被罚合计1600万元;*ST博天2017年-2021年连续虚假记载,公司被罚13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被市场禁入7年;*ST太安堂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罚款合计超1300万元;日海智能2018年-2021年“财务大洗澡”,共计罚款940万元。财务造假行为,此前罚款往往都是60万元“封顶”。而新版《证券法》实施后,罚款金额已出现“质”的提升。
此外,森源电气原控股股东因操纵自家股票,被证监会没一罚一,金额达到6.16亿元;劲拓股份实控人因合谋操纵自家公司股价,被证监会没一罚三,累计罚没6.61亿元;恒润股份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恒星科技董事长、总经理也因短线交易而被立案调查。可以说,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既有遭遇经济处罚的,也有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然,值得关注的是,某些上市公司连续多年实施财务造假,甚至像*ST慧辰招股书就已经开始出现财务造假,但最终却是一“罚”了之,这显然又是值得商榷的。一方面,像*ST博天连续多年实施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也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理应对其采取强制退市的监管措施,而绝非只是罚款了事。另一方面,招股说明书中出现财务造假,已经属于欺诈发行了。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同样应按照欺诈发行的相关条款,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而并非罚款就完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进一步提升市场违规成本,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违规成本低曾经是资本市场的标签,但也广遭质疑与诟病。新版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市场违规成本,但执行上显然还存在差距。股市既需要严刑峻法,也需要“长牙带刺”。让违法违规者在受到惩罚的同时,也会有深深的刺痛感。
个人以为,股市监管需要“长牙带刺”,但也需要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形式主义。近期,监管要“长牙带刺”频频见诸媒体,监管部门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也表现出严厉的一面。尽管个中存在不足,但显然也值得肯定。当然,监管“长牙带刺”,绝不可步入形式主义的老路。否则,其效果将会严重打折。
其二,严惩市场违规行为,监管“长牙带刺”,绝不能出现“冷热病”。市场关注度较高时,监管也趋严;当市场关注低变低时,又上演着违规成本低的故事,这无疑是值得商榷的。市场监管从严不出现“冷热病”,重在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三,监管“长牙带刺”,切忌重大轻小。对于大案要案,由于受到的关注度较高, 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会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对于某些较小,且关注度较低的案件,在采取监管措施时,就有可能敷衍了事,这会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四,执法过程中出现标准不一的问题。同样的案例,在采取监管措施时,却出现不同的结果,这样的现象并非不可能出现。执法时奉行相同的标准,将既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原则,也有利于严惩违规行为,并在市场中产生震慑效果。
当前的市场正处于低迷期,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市场监管“长牙带刺”是不可或缺的。当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都受到严惩时,也意味着是对投资者、对资本市场最好的保护。如此,投资者才会对市场逐渐恢复信心,资本市场也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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