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2023年12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4,380,6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4,380,62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6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详见《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雪峰科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向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国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合伙)、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鑫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三叶外贸有限公司、丁玲、新疆沙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虎、朱学前、周骏发行的合计144,380,623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105,124,835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71,692,689股。该105,124,835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市流通。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丰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国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合伙)、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鑫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三叶外贸有限公司、丁玲、新疆沙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虎、朱学前、周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限售承诺的行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4,380,623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注: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金烨企业管理策划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5%以上股东,应遵守减持政策相关监管规定。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合能源”)于2021年5月21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合同号:HETO92000001620210500000031),因保证合同是履行借款合同先决条件之一,故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HET92000001620210500000066),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丰合能源在进出口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提供期限为120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同时,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与控股子公司丰合能源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丰合能源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及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054)。

  二、解除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丰合能源在担保额度内实际向进出口银行借款共计16,900万元,近日,丰合能源已将上述银行借款提前清偿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前期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丰合能源的担保责任随之解除,同时丰合能源为本次事项的反担保责任同步予以解除。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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