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林昌 副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94,216,8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748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7,366,8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7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6,849,9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73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73%;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5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7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686,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都国投、招金集团、招金有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686,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都国投、招金集团、招金有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057,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057,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057,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057,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婧婕律师、刘浩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6:00在宝鼎科技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林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旭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决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调整,由张旭峰先生接替李宜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张旭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同步变更为张旭峰先生。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决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调整,由张旭峰先生接替李宜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原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张旭峰,男,1972年生,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招远县轮胎厂职工,招远县(市)政府办公室科员、行政科副科长、外事科科长,招远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招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泉山街道工委书记、人大常委会泉山街道工作室主任,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招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现任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报告日,张旭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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