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3-05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16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董事变化,董事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所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泽阳
委 员:孙恒有 余乐峰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曙衢
委 员:周晓东 刘君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晓东
委 员:李曙衢 邓文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恒有
委 员:周晓东 张海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近日,公司副总经理王治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现有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治峰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治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郭金陵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聘任李冠良、路广、尹万涛三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三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信息科技公司出资方式的议案
根据市场需求,为加快公司与曙光云计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云计算”)和河南赛之安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之安科技”)合作筹建的郑州曙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国家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度,公司拟调整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方式。调整前后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方式,未改变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冠良,男,汉族,河南太康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公司告成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磴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生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总经理,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路广,男,汉族,河南新密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超化煤矿调度室主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副矿长,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室副主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崔庙煤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矿井管理部部长,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副经理,郑州新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尹万涛,男,汉族,河南郏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米村煤矿副总经济师,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任经济师,公司改革发展管理部副部长、主任经济师,郑州新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改革发展管理部总经理,河南万合机械有限公司、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郑州永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3-05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乐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2、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3、4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且已经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芳芳 张永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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