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2月25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5.00万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5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1月29日
2、首次授予数量:295.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5人
4、行权价格:15.41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可行权日与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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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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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2.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0,384.9297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纵横通信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554、1000000555、1000000556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5日
4、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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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2.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20,384.9297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一致。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授予的295.00万份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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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明细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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