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计划自2023年12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福建省治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福建冶金计划自2023年12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福建冶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人福建冶金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福建冶金通过其权属企业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潘洛铁矿”)、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53,962,092股,占厦门钨业已发行总股本1,418,285,200股的32.01%。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实际进行增持,除下述增持主体拟参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包括福建冶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福建冶金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15%且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0%。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8月8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股东大会同意福建冶金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起6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趋势安排执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福建冶金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承诺事项:福建冶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前,福建冶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453,962,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增持比例不超过2%。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福建冶金出具的《福建省治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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