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新规落地,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将进一步健全。
12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魏伟认为,分红新规推动现金分红重要性提升,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与确定性。
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分红机制
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共生共荣体,现金分红作为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尊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体现。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对健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约束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分红状况持续改善。
统计显示,沪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达1.7万亿元,超过当年IPO、再融资和大股东股份减持金额的总和。2022年,共有329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金额2.1万亿元。
同时,沪深上市公司2023年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家数和分红金额均有新突破:从分红家数来看,截至8月31日,沪市与深市共计162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23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分红家数较去年同期提升了64%;有87家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超过50%,家数较去年同期增加61%。从分红金额来看,2023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预计分红2030.1亿元,有6家公司现金分红总额超过百亿元。
不过,有业内人士坦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仍有待提升,还有个别公司异常高比例分红,可能损害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加以引导和规范。
鼓励现金分红导向进一步明确
《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
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结合监管实践,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结合独董制度改革,在《现金分红指引》中删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强制要求,调整为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有权发表意见,实现与独董制度改革的衔接。结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同步修改《现金分红指引》相关制定依据。
《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同时,增加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二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等情形下实施分红。
推动上市公司更好回报投资者
分红新规是证监会进一步落实7月份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举措。《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更好引导公司专注主业,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强化分红导向,推动提升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市值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增长性和可预期性。研究完善系统性长期性分红约束机制。通过引导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加强对低分红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等方式,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
万联证券研究所认为,分红新规针对不分红的公司,证监会要求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此举主要是为了倡导上市公司向股东提高分红,使投资者享受到公司盈利成果。同时,证监会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此举主要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此外,证监会强调,需防止大比例分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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