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12月7日公告,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3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23.34亿元。沙钢集团与东北特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东北特钢,实际控制人仍为沈文荣。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东北特钢持股比例由29.25%下降至16.52%,沙钢集团持股比例由0.00%上升至12.73%,东北特钢与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5.8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东北特钢在收到首期转让价款后,将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解除公司部分质押股份。该部分质押股份解除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比例将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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