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12月7日晚间,浔兴股份(002098)接连披露了三则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浔兴股份披露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泽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均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此外,因涉嫌操纵“浔兴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军也遭到证监会立案。
浔兴股份表示,天津汇泽丰、浔兴集团、王立军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浔兴股份2006年12月登陆A股市场,公司业务包括拉链业务、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两大板块,其中拉链业务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专业从事拉链、精密模具、金属和塑料冲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年前三季度,浔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39亿元,同比下降11.02%;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02亿元,同比上涨37.82%。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7日收盘,浔兴股份股价报6.99元/股,总市值为25.02亿元。另外,截至三季度末,浔兴股份股东户数1.81万户。
值得一提的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浔兴股份早在2018年10月就遭到过证监会立案。不过,调查逾五年时间,尚未有定论。
今年11月24日,浔兴股份披露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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