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2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37,718,3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6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7,541,3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224,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1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3,04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安楚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

  现提名刘天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41,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5%;反对1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16%;反对17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2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范赛虎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覃宝明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安楚玉先生辞职,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刘天佐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会议选举刘天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安楚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刘天佐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施伟光

  委  员:刘天佐、王小丰、覃宝明、李洪仪(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郭益浩(独立董事)

  委  员:王小丰、李洪仪(独立董事)、刘天佐、薛有冰(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薛有冰(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郭益浩(独立董事)、刘天佐、李洪仪(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李洪仪(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薛有冰(独立董事)、刘天佐、郭益浩(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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