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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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尾差问题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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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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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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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7)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美锦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被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0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56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98,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7.35元/股,最低成交价6.97元/股,成交总金额64,190,478.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165.56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91.39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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