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6日 02:51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不参与本次会议投票。因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9月22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生效,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放弃表决权的34,990,425股未计入本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栩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肖家源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出席会议;总裁谢志昆先生、副总裁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新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公司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4、议案5、议案6以累积投票方式获得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芳律师、谢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已于当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陈晨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陈晨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晨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陈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陈晨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省教育厅任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河南悦稳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迈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陈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华立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利用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的产业资源、应用场景以及供应链优势,依托现有的生产工厂以及公司旗下的虹湾家居平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立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为准)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3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立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具体地址以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全洪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立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的定位是以“数字科技赋能商业进步”为使命,服务国家战略,重点围绕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服务,聚焦数字企业、数据科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持续打造一站式数字化服务组合,致力于成为可信赖的数字科技服务的领导者。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需要,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数字化产业互联网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对外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具体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等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2、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待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1:东莞宏源作为原告方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29号-1:东莞宏源作为原告方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2:东莞宏源作为被告方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29号-2:东莞宏源作为被告方

  3、涉案金额: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1涉案金额:799.93万元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29号-1涉案金额:484.70万元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2涉案金额:4,156.58万元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29号-2涉案金额:8,019.00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起诉东莞市宝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商科技”)、深圳市少年阿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少年阿宝”)一案以及诉东莞市少年阿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少年阿宝”)一案,已经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宝商科技、东莞少年阿宝就与东莞宏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分别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莞宏源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法律文书,东莞宏源起诉宝商科技、深圳少年阿宝一案以及诉东莞少年阿宝一案,宝商科技、东莞少年阿宝分别诉东莞宏源案,均定于12月18日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已于当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何全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全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冠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董事谭栩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何全洪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卫祖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董事谭栩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卫祖先生、董事何全洪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冠鹏先生、董事孙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全洪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志昆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同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由孙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媛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谭栩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谭栩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谭栩杰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谭栩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何全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谭栩杰先生变更为何全洪先生,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时间为准。

  何全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何全洪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CFO、总裁,瑞茂通(600180)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何全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派代表,持有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何全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志昆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卢旭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全洪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谢志昆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同意聘任孙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孙媛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何全洪先生、谢志昆先生、孙伟先生、孙媛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何全洪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CFO、总裁,瑞茂通(600180)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何全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派代表,持有郑州洪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何全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志昆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公司采购、研发、生产等部门的管理岗位,2002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目前,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7,9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系公司股东谢劭庄之弟。谢志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国里昂商业管理学校EMBA(物联网管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与业务拓展部总监,西藏宇妥藏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媛媛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CMA。曾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项目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金融业务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孙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媛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指定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钟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钟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钟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同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由董事、副总裁孙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孙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83338072

  传真:0769-83336076

  电子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710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孙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国里昂商业管理学校EMBA(物联网管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与业务拓展部总监,西藏宇妥藏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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