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年12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89号),对公司于2018年收购的恒隆作物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囤农化至今尚未复产及未具体披露与控股股东亚邦集团已协商的解决措施存在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将《股东质询函》所列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2023 年9 月,投资者服务中心向你公司发送股东函,针对标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囤农化长期未复产导致其无法启动业绩承诺的事项,质询你公司是否已向控股股东提出协商解决方案,双方是否进行了磋商以及最新进展。10 月10 日,你公司公告回复称,标的公司停产期间,你公司与亚邦集团等转让方积极沟通协商业绩承诺后续履行方式,但因转让方除亚邦集团外,还涉及众多个人股东,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你公司将持续推进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后续履行,切实维护你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请你公司说明与亚邦集团沟通协商了哪些具体解决措施,以及目前最新进展。同时,你公司于10 月24 日披露的公告显示,亚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许旭东、许旭征合计持有你公司189,572,000股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66, 112,000 股,累计被司法标记161,010,000 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 12% 。请你公司结合亚邦集团的资产状况说明一旦标的公司复产并启动业绩补偿约定,亚邦集团是否仍具备实际偿付能力。

  回复:

  关于就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金囤农化尚未复产导致无法启动业绩承诺的相关事项,公司与转让方亚邦集团等原股东进行了充分协商,具体进展如下:

  通过前期与相关各方沟通,公司已酝酿了初步方案,近期已向各方提交正式的商榷函,尽快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业绩补偿措施。同时,针对亚邦集团股权司法冻结等事项,公司向亚邦集团问询了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0月亚邦集团资产总额44.10亿元、负债总额42.06亿元、净资产总额2.04亿元。如果恒隆作物复产后,按照协议约定需要原股东业绩补偿,亚邦集团将全力以赴变现资产筹集资金,全面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切实维护好上市公司利益,避免该事项对亚邦股份股价造成冲击。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推进恒隆作物及其子公司金囤农化复产,并根据与亚邦集团等转让方的协商结果,落实好具体业绩补偿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并按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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