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皖新传媒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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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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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截至2023年11月29日,股东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天风证券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1,896,100股。该部分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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