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6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出售所持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556万元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宋扬、方东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后续项目开发事宜。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天健集团总经理特别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68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出售所持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出售所持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一建”)以人民币3,556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集团”)转让所持有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骏喆”)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7KD7C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1#办公楼四层
(五)法定代表人:于晗
(六)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七)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八)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白蚁防治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花卉种植;花卉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礼品花卉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十一)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园林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十二)关联关系
园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健一建持有的广东骏喆100%的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8WN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1#办公楼四层
5.法定代表人:白龙威
6.注册资本:10,010万(元)
7.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8.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主要财务数据
■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广东骏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2.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广东骏喆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广东骏喆理财以及其他广东骏喆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1.审计情况
园林集团及天健一建双方共同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清产核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SZASB0038)。
2.资产评估情况
园林集团及天健一建共同委托深圳市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以202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3-0166号)。
(1)评估对象: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的广东骏喆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
(4)评估方法及原因: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广东骏喆成立于2021年8月2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10万人民币。被评估单位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经评估人员市场调查,市场存在类似拥有相同类别和等级资质的公司交易案例,故确定采用可比交易案例法对广东骏喆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从市场选择几个与被评估单位行业类型相同,且拥有的相同类别和等级资质的公司交易案例,综合考虑案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地域情况、控制权、流动性、资质情况、经营情况等因素,然后通过因素修正得出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5)评估结论:通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广东骏喆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3,55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价为基准进行交易,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的评估值基本相符,交易价格明确、公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交易标的
天健一建拥有的广东骏喆100%股权
(二)交易价格
天健一建根据资产评估价值向园林集团转让广东骏喆产权,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3,556万元。
(三)支付方式
园林集团在天健一建公司完成广东骏喆的工商变更登记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并支付至天健一建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六、出售广东骏喆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广东骏喆股权有利于发挥与特区建工集团旗下公司的协同作用。若本次转让完成,公司预计获得处置股权投资收益约650万元,将不再持有广东骏喆股权,广东骏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与特区建工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08亿元,其中6.49亿元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所属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园林集团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关于所属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园林集团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九、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方案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转让交易行为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具备履行本次转让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转让交易的转让标的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SZASB0038)
3.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3-0166号)
4.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3-0166号)
5.关于深圳市天健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方案的法律意见书
6.广东骏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69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联合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福保集团”)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后续项目开发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地处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区位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最东端,是连接深汕特别合作区、辐射粤东经济圈的枢纽,也是深圳参与粤东西北振兴战略的关键。项目规模适中,周边区域较为成熟,未来发展可期,风险可控。
(二)主要规划指标
1.地块编号:G11330-8045
2.占地面积:36,026.37m2,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48,882m2。
3.容积率:4.75
4.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
6.绿化覆盖率:≥30%
7.建筑密度:一级≤40%,二级≤25%;
8.建筑高度:不限;
9.其他竞得条件:无偿移交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23,700平方米。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1,0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
(三)项目进度
项目预计2024年开盘销售,2026年竣工验收。
(五)资金来源
项目预计开发不含税总投资为324,401万元,天健地产集团按持股比例31.25%进行出资。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合法渠道。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相关情况
联合体其他成员及相关合作协议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法律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
(一)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联合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规性审查的法律意见书》认为,目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真实、合法、其参加竞买的主体资格未被挂牌文件排除。公司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完成竞买资金来源审查并履行土地出让价款支付义务的前提下,公司的竞拍活动不存在程序性的法律障碍。
(二)专家评审会意见
天健地产集团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项目符合天健地产投资发展要求,且风险可控,技术可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存在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本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工程实施风险、建安成本上涨等风险,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积极降低各类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该地块是公司持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的举措,为公司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7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福保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相关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9号城投芯时代大厦501
3.法定代表人:谢涛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GNF4B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住房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接受政府委托从事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棉道6号万乘综合仓库四层11#
3.法定代表人:谢涛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4581M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物业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深福保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合资公司《关于坪山区碧岭街道宗地号G11330-8045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天健地产集团、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深福保集团
(二)合资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出资安排: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81.25万元,占比56.25%;天健地产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6.25万元,占比31.25%;深福保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62.5万元,占比12.50%。
(六)人员安排: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董事3名(含董事长),天健地产集团委派董事1名,深福保集团委派董事1名;天健地产集团委派监事1名,深福保集团委派监事1名;项目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项目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天健地产集团委派1名副总经理。
(七)其他事项: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入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的财务报表。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共同开发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3-7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21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提案表决及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及12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相关公告。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请参会股东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须在2023年12月15日下午5:30前传至公司邮箱。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洛
联系电话:0755一82555946
电子邮箱:info@tagen.cn
传真号码:0755一839900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10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4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一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10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上述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3.上述提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天健集团股份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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