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于2023年11月8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2、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33元/股);
3、拟回购股份用途及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3-065号公告。
(二)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30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8,974,371股的1.659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1.1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02元/股,回购均价21.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50,000,6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3-063号公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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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306,2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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