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件概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成都丰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丰康源公司”),以华龙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为由,向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华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3月12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申1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受理丰康源公司对华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8月17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川3301破1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华龙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2年9月26日,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年9月1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1号之一)。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裁定对《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拍卖方案》予以认可。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华龙公司管理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根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华龙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拍卖,以推进破产清算进程。
2023年10月26日,华龙公司相关资产拍卖成交,成交金额为185,604,492.45元,成交人为四川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1月13日,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法院裁定及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1号之一),法院裁定对《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华龙公司管理人制作的《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2〕川3301破1号),公司按分配计划将两次共收回96,362,714.43元(其中普通债权93,622,870.53元,劣后债权2,739,843.90元)。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笔破产债权款61,060,836.16元(普通债权)。
三、本次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1.自华龙公司被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不再将华龙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华龙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由于破产财产分配未最终结束,清算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 备查文件
附件1:《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1号之一)
附件2:《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2〕川3301破1号)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