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陈华、张丁、陈琦文、王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顾宏武、职工监事吕文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监事候选人韩兆海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芳、黄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韩兆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5人,监事顾宏武、职工监事吕文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韩兆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韩兆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简历
韩兆海,男,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经理、团委副书记;江苏省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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