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45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1元/股,最低价为72.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57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以及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45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1元/股,最低价为72.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57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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