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11号”)合计持有公司42,321.80万股,占公司2023年11月29日总股本的49.9108%。秦庆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9,820.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0.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关于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将其2023年9月22日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办理的5,320.0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125号)办理了部分还款手续,本次还款金额本息合计1007.79万元,本次解除质押共计310.00万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中阅聚焦11号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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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秦庆平先生未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82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8%,对应融资余额为29,000万元。
秦庆平先生办理股份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定向增发,还款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及投资收益等。目前秦庆平先生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截至目前,秦庆平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四、其他情况
本次部分提前还款未触及股价下跌至风险线,且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秦庆平先生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至风险线,秦庆平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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