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编号:2023-06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董事郑杰先生、董事莫尚云先生、董事康凯先生、董事陈铮女士、独立董事赵辉先生、独立董事李雄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能源”,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因业务经营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捷荣能源在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安能集团产业园投资建设150MW(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总额约为62,259.75万元。同时,为投资建设上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子公司捷荣能源拟与广西安能鸽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集团”)签订《广西安能肉鸽产业园棚顶1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合同》,拟租用安能集团的相关产业园屋顶及场地面积约1,298,700平方米,项目25年运营期的租金总额约9,740.25万元。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转让模式,项目投资主体为捷荣能源,由捷荣能源与相关合作方共同合作实施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建成正常运营约三个月后转让出售;捷荣能源应在本项目正式投资建设前确定项目受让方并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应不低于捷荣能源投资金额。上述内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及实际装机容量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投资建设与租赁场地相关的事项及签署有关协议文件。

  本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是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能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相关场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于2023年7月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捷荣能源因其业务经营需要,拟在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安能集团产业园投资建设150MW(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总额约为62,259.75万元。同时,为投资建设上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子公司捷荣能源拟与广西安能鸽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集团”)签订《广西安能肉鸽产业园棚顶1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合同》,拟租用安能集团的相关产业园屋顶及场地面积约1,298,700平方米,项目25年运营期的租金总额约9,740.25万元。

  本次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子公司捷荣能源的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进行的项目投资建设,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本次项目投资建设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租金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故本次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租赁的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广西安能鸽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伟盛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西大道3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7MAA7PKEQ40

  股东情况:中安能(河源)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唐喜忠持有10%股权。

  安能集团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安能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安能肉鸽产业园棚顶1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安能鸽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建筑物屋顶及设施设备用地;

  (三)项目实施主体及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转让模式,项目投资主体为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捷荣能源与相关合作方共同合作实施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建成正常运营约三个月后转让出售;捷荣能源应在本项目正式投资建设前确定项目受让方并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应不低于捷荣能源投资金额。

  (四)项目主要建设方案:项目总租赁面积约129.87万平方米,由捷荣能源在租赁的建筑物屋顶及设施设备用地上投资建设,建成装机总容量150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投产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即优先供产业园厂区生产用电,实现其节能降耗目标,安能集团向捷荣能源支付电费,剩余电能上传公共电网;

  (五)项目期限:项目合作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运行服务期,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运行服务期25年;

  (六)项目投资概算:项目计划投资建设金额约62,259.75万元,项目25年运营期的租金总额约9,740.25万元;

  (七)资金来源:捷荣能源与合作方共同筹措资金;

  (八)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需获得相应政府许可文件、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等项目所需的手续。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捷荣能源尚未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投资建设与租赁场地相关的事项及签署有关协议文件。拟签订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出租方:广西安能鸽业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承租方:深圳市捷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二)核心要素

  1、项目运营期:25年;

  2、项目设施用地及用房情况:

  地面占用面积:1,298,700㎡;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满自动延长5年,到期最后三个月内,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内容再签订一份承租期到期日后延的租赁合同,如果任一方不同意签订该新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4、免租期:半年;

  5、屋顶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

  6、租金金额: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优惠电价的基础上,出租方同意租金单价为3元/平方米/年(含税)。面积计算标准: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租赁期内实际占用面积调整的,租金按实际占用面积相应调整,单价不变。

  7、租金支付方式:3年支付一次租金。

  8、争议解决: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并依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裁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捷荣能源拟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是子公司捷荣能源的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涉及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合同将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目计划投资建设1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即本项目所发电能优先供产业园厂区生产用电,实现其节能降耗目标,安能集团向捷荣能源支付电费,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存在的风险

  1、本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8,158.74万元,虽然捷荣能源进行了项目分析测算及资金预算安排,但本项目投资建设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影响,增加财务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投资建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3、本次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租赁场地,需要获得相应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等项目所需的外部手续,尚存在后续未获得备案或项目获得备案后无法正常开工,或虽开工但未建成,或虽建成但不能并网发电等情形的风险。

  4、项目尚未开始建设,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由于本项目运营期限较长,项目可能存在交易双方、业务项目因经营状况变化、市场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履约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和监控,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控股子公司捷荣能源于2023年7月设立,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业务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5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2月13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177

  (4)传真:0755-25865538

  (5)邮箱:public@chitwing.com

  (6)联系人:赵伟刚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9日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

  注:

  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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