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02:0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00项、2.01项、2.02项和第3.00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如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到达公司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联系人:梁冠宁、汪文婷

  电话:0573-82585880

  传真:0573-82585881

  邮编:314006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所示。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48

  2、投票简称:“博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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