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11月3日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简称“鸿新新能源”)、云南祥云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经开投”)、祥云经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经开新能”)、祥云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年产10GW拉棒切片二期项目(6GW拉棒4GW切片)及新增10GW拉棒4GW切片项目(含祥云经开区年产10GW单晶硅棒切片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及整体回购协议书》(简称“《代建回购协议》”),由经开投为鸿新新能源提供项目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代建服务,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经开新能作为项目公司专项服务于本项目代建及回购事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以租赁的方式交付给鸿新新能源使用,鸿新新能源确保在二期项目及新增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并获得全部产权文件后第5年内按照“代建成本”以项目公司股权回购或项目公司资产回购形式一次性整体回购或全部建成投产后第2至第5年按照“代建成本”分批分证完成回购。
此前公告,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的议案》,同意鸿新新能源对外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二期及新增10GW硅棒4GW硅片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40亿元,其中项目用地及合作模式采取“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后续将在投资协议的原则框架下另行签署代建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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