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年11月03日 01: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先生、董事贾德强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乔丕远先生、副总经理徐雪梅女士、董事会秘书姜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本公司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2023年11月2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暂停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集团”)与Archer Daniels Midlan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ADM Singapore”)于2021年10月18日签署了《股东协议》,潍坊蔚之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引入国际投资者ADM Singapore,双方将同步增资,持股比例各为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蔚蓝生物集团与ADM Singapore于2022年3月31日签署了《重述之股东协议》,根据《重述之股东协议》的约定,潍坊蔚之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艾地盟蔚蓝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地盟蔚蓝”或“合资公司”)。艾地盟蔚蓝的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的持股比例各为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引入投资者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已分别实际缴付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微生态制剂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艾地盟蔚蓝投资建设食品益生菌的生产工厂。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但总计不超过6,770万美元(基于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3月23日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709,折合约人民币4.6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微生态制剂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暂停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建设项目暂停以及合资公司经营计划调整的原因

  鉴于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周期性,根据双方业务发展规划,经过审慎分析后,蔚蓝生物集团与ADM Singapore于2023年11月2日签署了《重述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与《股东会决议》,双方拟暂停建设微生态制剂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合资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调整。

  (二)建设项目暂停以及合资公司经营计划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暂停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微生态制剂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的暂停建设及合资公司的运营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重述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与《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暂停

  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合资公司应暂停与工厂建设相关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证照申请、施工现场准备等活动,但为维持公司的法律实体存续和执行前述建设项目暂停所必需的工作除外。

  2、经营活动及人员安排调整

  在建设项目暂停期间,合资公司将对经营活动和人员安排进行调整。由合资公司总经理就停工期间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人员安排调整制定方案,该经营调整方案将在所有董事以及股东确认后生效。合资公司总经理实施届时生效的经营调整方案的具体执行工作。

  3、延期出资

  蔚蓝生物集团与ADM Singapore对合资公司的第三期出资时间将推迟一年,即,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双方应同时各自缴付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4、暂时解除不竞争义务

  在建设项目暂停期间,蔚蓝生物集团与ADM Singapore各自在《股东协议》约定的所有不竞争义务暂时解除。

  5、其他事项

  鉴于建设项目的暂停以及合资公司经营计划的调整,合资公司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方就已签署的合同进行谈判并签署补充协议。

  三、建设项目暂停以及合资公司经营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微生态制剂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的土建部分尚未开始施工,仍处于前期筹划建设阶段。项目的暂停建设以及合资公司经营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蔚蓝生物与ADM的其他合作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项目的暂停建设以及合资经营计划的调整不会影响双方其他业务的正常进行。

  双方将对项目的后续事项进行的论证。但是,期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方案的达成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会议通知”中关于“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暂停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暂停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票:5票,赞成票:5,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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