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4号)核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10,869,8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8,698.8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08,698.8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路转债”,债券代码“110060”。
根据有关规定和《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天路转债”自2020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2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17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17元/股的130%(含130%),即5.421元/股。若在未来十六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17元/股的130%(含130%),即5.421元/股,将可能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天路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902701
联系邮箱:xztlgf@263.net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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