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郑旭
11月1日,浙江缙云警方发布的一则协查通报引发网友关注。通报显示,缙云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尚金勇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2日,缙云警方再发通报称,尚金勇已自杀身亡。
顶端新闻此前报道,尚金勇所在村的村民表示,是一家店的老板娘被他杀了。“在菜市场附近,当时来了不少警察。”该村民表示尚金勇去年才从监狱里出来。
一名自称是尚金勇的同学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和尚金勇有三十年没见了,出狱后见过一次,但没有多聊。“听到这个消息很惊讶,人怎么样还真不好说,毕竟很多年不见了,也没了解。”该同学称,被杀的老板娘是一个外地人,他并不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2年新快报的一篇文章中,时年27岁的尚金勇因为发现自己女友阿珍(化名)从事“卖淫”活动,并且多次劝阻无效。尚在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朝阿珍的头部、身上乱捅,并用双手扼住其脖子,直至其不动。
随后,尚金勇被广州中院判处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8.3万元。
据媒体报道,一位参与搜捕的人员称,案发后尚金勇曾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有轻生的倾向,此次命案受害者为附近一足浴店老板娘。
据缙云警方11月2日通报:11月1日我局发布协查通报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尚金勇,已于11月2日11时40分许被警方找到,经确认自杀身亡。感谢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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