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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60.21万元,同比增长54.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29万元,同比增长56.50%。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30.87万元,同比增长28.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6.64万元,同比增长58.30%。
公司电力物联网市场业绩持续增长,同时公司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本期收入和利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在手订单也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8,47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1%。
2、股权激励的情况
(1)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376,000股,已于202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从100,194,770股变更为100,570,77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570,77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9日、2023年9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3、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的同意,公司2023年6月28日发行了面值总额3.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3,8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07,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452.83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LIU KUN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以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LIU KUN先生、刘元成先生、黄兴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10月23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3日,以2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维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及产品、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及产品、远程抄表系统及终端采集设备、电力通信监测系统及产品、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及产品、仪器仪表、协议转换器、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配套技术和服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维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及产品、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及产品、远程抄表系统及终端采集设备、电力通信监测系统及产品、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及产品、仪器仪表、协议转换器、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配套技术和服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章程内容进行文字性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6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联系人:吴颖、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下转B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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