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武汉琦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张志勇先生、财务总监王青春先生、董事会秘书苏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信重工(洛阳)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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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思聪、许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重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重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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