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0日 04:5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1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副董事长魏强先生、非独立董事杜磊先生和陈佩先生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田晓吾先生、肖秀巧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潘毅先生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拟选举杨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海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杨海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魏强先生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田晓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田晓吾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1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30在上海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祝伟先生于近日辞职,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奚海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魏强先生,非独立董事杜磊先生、陈佩先生及独立董事潘毅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魏强先生因入职工作目标即内控梳理、流程完善和流程建立已经完成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杜磊先生和陈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磊先生、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潘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于潘毅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增补的独立董事成员就任之前,潘毅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对魏强先生、陈佩先生、杜磊先生、潘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田晓吾先生、肖秀巧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杨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海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田晓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及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总经理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田晓吾先生简历如下:

  田晓吾,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经济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任中非福田投资有限公司、中非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北京惠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分别任北京正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融鑫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正牧(南阳市)农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晓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秀巧女士简历如下:

  肖秀巧,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香港德拉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教育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秀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海涛先生简历如下:

  杨海涛,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和国际贸易双学位。2016年至2020年在同方证券旗下同方资本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海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杨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科创合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严格科创合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A区2栋108

  (3)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8月1日

  (6)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机器人集成应用系统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特种环境下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危险恶劣环境非标生产线及专用设备、海洋自动化装备、核电自动化设备、船舶自动化设备、航空、航天器的制造自动化装备、兵器自动化装备、公共服务机器人、机器人配件、机电一体化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模具、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设备与生产线、激光设备、光电产品、公路隧道及轨道交通综合系统设备、建筑智能化及机电工程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件及信息化技术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与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器人产业孵化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业信息、企业管理咨询;机器人产业孵化、展览展示、物业服务;医疗器械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严格科创合肥为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飞先生任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飞先生辞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未满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定严格科创合肥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严格科创合肥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给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向严格科创合肥采购部分机器人相关产品与技术服务,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与上述关联方就各项业务分别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严格科创合肥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目的合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商品、劳务等交易,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非职工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祝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祝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祝伟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祝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祝伟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鉴于祝伟先生的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补选奚海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奚海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祝伟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0日

  奚海艇先生简历:

  奚海艇,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先锋高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柯尼卡美能达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主管,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黑龙江严格数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严格企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7年2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奚海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1、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号11号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1782928

  传真:021-517829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号11号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合称“目标公司”)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因素已在交易预案及历次进展公告中披露,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5、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23年2月9日,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23年8月9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工智,证券代码:000584)自2023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3月11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1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目标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但因公司2022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消除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暂时无法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因此目标公司相关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同时,公司仍有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之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同安矿产品的回复愿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交易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方可继续推进,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正全力推进保留事项的处置、整改工作,争取尽早消除保留事项的影响。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交易对手方关于拟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告知。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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