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重要事项均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1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4月28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56元/股,授予完成日为2023年5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290.00万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462,900,000.00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3〕593号”文同意,公司46,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星帅转2”,债券代码“127087”。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楼月根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6,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含增值税),本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余额45,6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账户(账号为:71170122000328020)。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37.54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138号《验证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6,013,166.74元。与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差异1,485,391.51元,差异系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增值税390,000.00元,尚未置换和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875,391.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得以提升,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以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50,697,207.66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9,072,294.66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56,013,166.74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保本理财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75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6,2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29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37.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138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6月27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近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原协议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甲方2: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甲方1和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联系方式同原协议)。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甲方存单不得用于转让、质押或担保等行为。
2、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7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7087 债券简称:星帅转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6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利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7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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