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18日 01:41 证券时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分配利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公告(2023-03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基于公司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4.78元/股。

  详见公司公告(2023-037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院”或者“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02万股,行权价格5.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向18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42.4万股,行权价格4.8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及方法

  (一)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0,856,1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85,530.27元。

  (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二、 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 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0-V=4.82-0.0415=4.7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配已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8月 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8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 至08月25日(星期五)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zjk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8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吴小翔

  独立董事:李丹云

  财务总监:任凭

  董事会秘书:许业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1日(星期一)至08月25日(星期五)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zjk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周晓文

  电话:0512-68286356

  邮箱: zqb@szjk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公告(2023-03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基于公司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4.78元/股。

  详见公司公告(2023-037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履行的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为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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